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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日期:2015-12-20  阅读:205

  

  本网讯 12月15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宁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组成人员27人,实到23人,符合开会的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服务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在执法、廉政、效能等方面的监察工作安排布置各有特色,既有教育意义又有预防作用。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有令不行的部门的监察,使问责常态化;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固有资产、办公室用品采购等工作监察,通过归纳总结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巴州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部分变更巴州区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方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做到应收尽收,支出预算在增支因素多、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统筹兼顾。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的监管,创新融资方法方式,解决当前财政矛盾;要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统筹好全区债务规模,合理确定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及偿债能力相适应的举债规模,严防债务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对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大大增加,分布更加广泛,情况更加复杂,消防工作还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近期应对巴州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的排查与整治。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补选巴中市第三届人大代表相关事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仕民、熊军、刘雪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吕爱国,区人民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骆瑶     审核:馨月